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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蒂夫.乔布斯的信条:所见即所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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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lcolm Gladwell在《纽约客》的书评中写道:史蒂夫.乔布斯是一个tweaker,他使用现有科技,然后将它们完美化,对一切都很痴迷。这种痴迷的特点也是他自己生活的一部分,他会花2周的时间决定为家人购买什么样的洗衣机。

Gladwell注释说,“对发明创造进行完美化操作的tweakers,经常会带来比最初发明人更多的进步。

乔布斯的鉴赏能力是社论式的,不是创造的。他的天赋是使用他面前的东西,然后无情的对它进行改进。

他将自己的工作看做代表用户做出艰难的决定,在这个意义上讲,他是一位编者。

乔布斯最伟大的天赋之一是作为一位编者,选出产品中没有的东西。正是这种能力,帮他拯救了Apple在18个方向的下滑趋势,并且在一些方向上做的比其他公司更出色。

为了这么做,他自己亲身经历了无数的选择,特别是他否定了很多为他工作的人提出的选择,直到他自己发现完美的做法。他也并非一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,直到他想要的东西呈现在他面前。Gladwell写道:“乔布斯的信条是所见即所用,当他看到他想要的东西时,他的完美主义倾向就会使他兴奋不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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